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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 分组1: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 分组2: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并通过公司官网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 - 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存在异议,可及时以书面或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2] -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3] 分组3:监事会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限制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 [3] - 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