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但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等手续 [14] 2024年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 -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5] - 2024年1月9日,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期间无股东委托表决 [5] - 2024年1月9 - 18日,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6] -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发布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 -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董事会获授权办理相关事宜 [6] -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确定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7] - 2024年3月18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344名激励对象授予758.70万股 [8] -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确定预留授予日,向46名预留激励对象授予48.13万股 [8] - 2025年3月6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28万股 [9]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 - 2025年3月26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规定,拟注销股份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准确无误,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 公司依据相关公式调整回购价格,经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89元 [10][11][12]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事项 - 回购原因及数量:因1名激励对象丧失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66,500股;2024年度公司层面未达业绩目标,需对333名激励对象的2,226,1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共计2,392,650股 [12] - 回购价格:4.89元/股 [13] - 回购资金及其来源:资金合计11,700,058.5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13]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总股本减少2,392,65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减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变 [13]
国光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