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4][7][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2025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召开方式、出席人员、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2]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2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钟景维先生主持 [3]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15 - 15:00的任意时间 [3]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均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 [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01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197,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981% [4]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9,824,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342% [4]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28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9% [4] -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人员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 [5]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审议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5] 表决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5] -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的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次股东大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无异议 [5] 表决结果 -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 -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同意80,131,736股,反对39,500股,弃权2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82%;中小投资者同意516,419股,反对39,500股,弃权2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7289% [7] - 另一议案同意80,122,136股,反对47,300股,弃权27,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62% [7]
亿道信息: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