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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2][10]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担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9%,营业收入合计占比100% [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多项内容 [4] - 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管理等 [5]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5] - 董事会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总资产或税前利润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资产损失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8]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10]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10] - 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整改,不影响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实现 [9] - 上年度发现的一般缺陷截止报告日已完成整改 [10]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未提及相关内容,适用相关说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