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合规、内容真实,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名称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 - 会议于2025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席明进华先生主持 [1] -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合法有效 [1] 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无虚假记载等问题 [1] - 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其形式和内容符合要求,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1] -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1] - 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各环节持续有效执行,起到较好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意该报告,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