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2024年度履职情况,认为自身恪尽职守,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1][3][4]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召集人由具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成员均具备胜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审议多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混凝土、新材料业务投资回报、成本分摊、现金流等多方面提出建议和表示关注 [1]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与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充分沟通审计工作情况,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等,完成公司委托工作,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2] - 审阅公司内审内控工作报告、计划及进展报告,未发现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工作有效性 [2] - 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同意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健全,执行有效 [3] - 在年度报告编制中审阅相关资料,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等情况 [3] - 核查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有真实商业背景,无输送利益等行为 [3] 总体评价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和准则履职尽责,科学有效履行职责义务,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