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 - 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对在任独立董事傅万堂、张俊民、邹积玉的独立性进行评估 [1] - 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处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1] -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1] 独立董事自查情况 - 傅万堂自2022年12月28日起任职,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自查显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5] - 张俊民自2023年12月28日起任职,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自查显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5] - 邹积玉自2024年4月17日起任职,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4月17日至12月31日,自查显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5] 独立性核查事项 - 独立董事通过核查包括亲属任职、股东关联、业务往来、中介服务等12项事项确认独立性 [2][3][4] - 自查事项涵盖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业务往来单位的潜在利益关系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