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新筑股份部分股份和发展轨交投资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蜀道集团,新筑股份控股股东变更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 [6][7][10] 各部分总结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00 亿元,四川省国资委持股 90%,四川省财政厅持股 10%,经营范围包括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等 [3] - 一致行动人包括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前者注册资本 50.1 亿元,后者注册资本 23 亿元,发展轨交投资为四川发展(控股)全资子公司 [3][4][5] - 除新筑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多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实际控制股份达 5%以上,如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等 [5] 权益变动目的 - 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四川发展(控股)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新筑股份 24.50%股份无偿划转至蜀道集团,控股股东变更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 [6] - 截至报告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无增持或减持计划,如有将依规披露 [6] 权益变动方式 - 变动前四川发展(控股)直接和间接控制新筑股份 29.97%股份,变动后蜀道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 24.50%股份成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直接持股 5.00%,其一致行动人纾困发展基金持股 0.47% [6] - 2025 年 3 月 20 日,四川发展(控股)与蜀道集团签署相关无偿划转协议,划转标的为新筑股份 66,113,770 股股份(占 8.60%)及发展轨交投资 100%股权,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涉及职工安置 [7] - 截至报告签署日,相关股份不存在限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9] - 已履行四川发展(控股)内部决策程序和省国资委批复程序,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 [9][10] - 变动后蜀道集团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调查蜀道集团情况;除正常业务往来和未解除的担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无未清偿负债和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10][11]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截至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1] 其他重大事项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如实披露相关信息,无其他需披露信息 [12]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13]
新筑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