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越秀资本拟实施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 旨在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激励核心人员 促进公司中长期发展 [1][2][5] 实施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1,713.246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817725 不存在终止情形 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4] 持股计划合规性 - 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要求 遵循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 [5][6] - 参与对象不超过57人 包括4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不超过53名核心员工 资金来源于合法薪酬 不涉及财务资助或杠杆 [6]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 锁定期12个月 解锁后归属期6个月 计划持有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 单一持有人不超过1% [7][8][9] - 计划由管理委员会管理 已制定管理办法 并明确参与对象 资金股票来源 存续期限 变更终止等关键事项 [9] 法定程序履行 - 公司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等程序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1][12] -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已披露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后续需根据计划推进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 - 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安排 [17][18][20] - 参与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放弃相关表决权 且各期持股计划独立管理 权益不合并计算 [20][21] 融资参与方式 - 存续期内若公司再融资 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需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表决权同意 [16]
越秀资本: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