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若通过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此举措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符合股东利益 [2][3][9] 交易概述 -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亿元且可滚动使用,交易对象可能含关联方,若通过关联方则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开展 [2] -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保荐人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交易在预计额度内,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2] 现金管理情况 - 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1] - 金额不超过6.5亿元,可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2][3] - 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 [3] - 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如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使用 [2][5] -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5] - 对象可能包括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若为上述公司则构成关联交易,已纳入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5] 关联方介绍 -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20日,注册地在北京,法定代表人方合英,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良好,有履约能力 [5] - 中信银行(国际)成立于1954年12月10日,注册地在香港,法定代表人毕明强,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良好,有履约能力 [7] - 中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25日,注册地在深圳,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实际控制人对其有重大影响且关联自然人兼任董事构成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良好,有履约能力 [7] 关联交易相关 - 定价政策是按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益不低于同类业务其他客户,手续费等不高于同等客户服务收取标准 [7] -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理财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 [8]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 风险分析为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期限多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12个月,风险可控 [9] - 风控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在额度和期限内履行决策审批,及时控制风险,请专业机构审计,做好账务核算,结算账户专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对公司的影响 -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9] -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相关科目,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将严密监控业务并加强内控管理 [10]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无变相改变用途等问题,同意使用不超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决策程序合规,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该事项 [11][12]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用途,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异议 [12]
中信金属: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