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文章核心观点 叶会寿被提名为中信金属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备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并作出相关承诺 [1] 分组1:任职资格声明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但未取得培训证明,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并取得认可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 [1] 分组2:独立性声明 - 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8种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2][3] 分组3: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分组4:其他声明 - 不是过往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的人员 [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在中信金属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4] - 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分组5:承诺内容 - 任职期间遵守法规和业务规则,接受监管,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独立判断不受影响 [5] - 任职后若不符合任职资格将辞去职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