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导向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为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 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类包括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导致股价变动)和一般舆情 [1] 组织体系与职责 - 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副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职责包括决定启动/终止舆情处理 评估影响并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负责与监管部门沟通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包括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 并向董事会秘书上报 [2]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 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客观真实 [2] 信息采集与处理原则 - 信息采集范围覆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 微信公众号 网络媒体 微博 互动平台 论坛等互联网载体 [3]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 协调宣传与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与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3] - 报告流程要求相关部门知悉舆情后立即报告董事会办公室或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初步判断并向上级或监管部门报告重大舆情 [3] 舆情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甄别后灵活处置 [4] - 重大舆情需舆情工作组召集会议决策 同步开展实时监控 采取控制传播范围措施 [4] - 具体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拟定方案 与媒体沟通防止事态发酵 加强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 通过官网澄清或发布公告 上报地方证监局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4]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知情者需对未公开信息保密 不得私自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6] - 聘请的外部顾问或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公司损失或信誉受损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6]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以维护权益 [6] 附则与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规或章程冲突需立即修订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美尔雅: 舆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