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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全称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为Wolong New Energy Group Co., Ltd [4] - 公司住所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 邮政编码312300 [4] -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 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后迁址至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506,244元 股份总数700,506,244股 其中普通股700,506,244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0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416,244股 [10] 历史沿革与股权变动 - 公司1996年经黑龙江省体改委规范 1998年重新登记 2007年9月迁址浙江 [2] - 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受让55,119,641股 通过协议转让受让56,759,526股 成为控股股东 [2] - 2007年向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0,000,000股 [2] - 公司公开增发A股72,859,700股 发行后股本总额增至402,859,700股 [2] - 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 总股本增至725,147,460股 [3] - 2019年1月29日注销回购股份26,069,216股 总股本变更为701,628,244股 [3] - 2019年回购注销51万股限制性股票 [4] - 2020年回购注销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 [10] - 2021年7月27日回购注销48.30万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变更为700,506,244股 [10]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6] - 一般项目包括工程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建筑材料销售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高性能有色金属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 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货物进出口 金属矿石销售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6]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全部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7]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为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交通物资公司 黑龙江省达华经济贸易公司 哈尔滨建筑材料总公司 [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7] - 发起人持有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 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4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其中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 [106] - 公司设总裁1名 副总裁2名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2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设主席1人 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 [144]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53]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65] - 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可发放股票股利 每10股分配不少于1股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