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 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2] - 审计报告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 报告编号为XYZH/2025SUAA1B0016 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 董事会认定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3][7] - 公司声明内部控制制度能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性 并为实现发展战略提供支持[3]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覆盖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4] - 主要评价事项包括治理结构、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研发投资等20个核心业务领域[4]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涵盖关联交易、销售收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低于净利润的5%[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同样采用错报金额低于净利润5%的阈值[6] -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控制环境无效、高管舞弊、未识别的重大错报及监督机制失效等情形[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