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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 山东华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会议基本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由独立董事王攀娜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会议 [1] 委托贷款交易审议 - 审议通过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向公司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议案 [1] -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能有效改善融资结构 [1] - 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 [1]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要求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回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