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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三生国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说明

核心观点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确认该汇总表与经审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无不一致之处 [1][2][3] 审计范围与依据 - 审计范围涵盖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1] - 审计依据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1] - 基础审计报告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72706_A0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出具日期2025年3月25日 [1][6] 责任声明与用途限制 - 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真实性 合法性 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1] - 专项审计说明仅限用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 明确禁止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 - 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 仅进行数据一致性核对 [1][3] 审计结论与签署 - 汇总表与经审计财务报表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1][3] - 专项说明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杨景璐和李晓菲签署 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 签署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