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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张文亮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履行监督职责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1][2] - 报告期内出席全部会议:股东大会4次(审议32项议题) 董事会8次(审议50项议题) 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12项议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议2项议题)[3] - 通过现场调查 电话邮件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4][5] 关联交易与合规审查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发行对象博荣益弘系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交易定价公允且符合监管规定[6] - 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 报告期内无变更豁免承诺或违反承诺情形[7] - 所有定期报告(含2023年年报 2024年季报及半年报)均按规披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8] 审计与内部控制 - 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认可其审计程序合规且结论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8]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 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要求 无违规情形[8] - 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调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9] 股权激励与人事管理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售条件达成 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10] - 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任免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或财务负责人变动情况[9] -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规定[9]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独立董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 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表决情况 并积极回应业绩说明会提问[5] - 关联交易决策过程中重点审查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 确认未损害其合法权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