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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 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 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类为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 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一般舆情 [1][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的原则 [2]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作为领导机构 决策部署舆情处理 决定信息发布 拟定处理方案 协调宣传报道 负责监管沟通 [2] 监测与报告机制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监测和采集 借助系统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上报董事会秘书 [3] - 各职能部门配合信息采集 通报经营合规审计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履行响应配合执行职责 [3][4] - 报告要求及时客观真实 禁止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4] - 报告流程要求职能部门立即汇总至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初步判断后重大舆情上报组长 按监管要求及时客观报告 [4][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甄别研判后协调处置 [5]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 实时监控舆情变化 措施包括调查真相 媒体沟通 投资者沟通 发布澄清公告 法律手段维权 [5]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禁止私自公开或泄露信息 禁止内幕交易 违规将按制度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导致损失 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7]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损失 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