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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00157新锦动力(300157) 证券之星·2025-03-26 17:08

文章核心观点 新锦动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邢台惠锦新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接受实控人担保两项议案 [2][3]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3月24日发出,经董事沟通豁免3天通知时限要求 [1] - 应参会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于雪霞委托董事王艳秋参会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莉斐主持 [1] -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审议议案情况 《关于拟与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 - 中关村并购母基金与惠锦新机于3月25日完成公司债务债权转让,公司拟在转让完成后与惠锦新机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 [2] -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不高于和解条件范围内与相关方协商及签署协议 [2] - 本次债务和解获减免属公司单方受益,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公司接受实控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与惠锦新机拟签《执行和解协议书》,实控人李丽萍及其配偶为此项债权提供无偿担保,李丽萍以47,732,700股股票质押 [3]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3] - 接受实控人无偿担保属公司单方受益,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莉斐、王潇瑟回避表决 [3] 备查文件 - 决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