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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03166福达股份(603166) 证券之星·2025-03-26 23:1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1][2][5]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024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185,280,977.88元,母公司净利润298,304,626.7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830,462.6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等进行分配 [2] -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股本646,208,651股扣减回购专户9,519,200股后,拟派发现金红利63,668,945.10元(含税) [2] - 2024年9月已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分配,若总股本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本年度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年均净利润30%,不触及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3] - 列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回购注销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具体指标 [3][4]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 2025年3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 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方案合理,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说明 - 提请授权内容包括中期分红前提条件、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和授权期限(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 董事会提请授权在范围内及符合条件下制定具体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