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 公司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 [1] - 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结果显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 [1] - 独立董事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1]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评估意见 - 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 [2]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 - 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