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1][3]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舆情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2]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包括媒体信息管理、股票价格变动跟踪及风险研判,并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2][7] 舆情信息采集与处理原则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上证e互动问答、股吧及同行业网站等互联网信息载体 [3] -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系统运作等,以化解危机并塑造良好形象 [4] -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要求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在知悉舆情后立即报送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参与调查并判断事态严重性 [4] 舆情处理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舆情工作组灵活处置 [5] - 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采取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等措施 [5] - 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公司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5] 责任追究 - 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批评、警告、撤职、开除等处罚 [6]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导致公司受损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6]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 - 制度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7]
金海高科: 金海高科舆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