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 彤程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宇彤投资因履行购回承诺、减持计划,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变动等,持股比例从5.04%降至5.00%,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1][4]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为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 - 796室(自贸试验区内)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宇彤投资按承诺以集中竞价交易购回1,187,900股,“彤程转债”累计转股1,448股,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从5.04%增至5.234% [2] - 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宇彤投资持股比例从5.234%被动增至5.243% [3] - 公司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彤程转债”累计转股,总股本增加,宇彤投资持股比例从5.243%降至5.241% [3] - 宇彤投资拟减持不超过750万股,“彤程转债”累计转股126股,宇彤投资减持1,444,700股,持股比例降至5.00% [3][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变动前宇彤投资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206,723股,占比5.04%;变动后持有29,949,923股,占比5.00% [4] 所涉及后续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股本变动及宇彤投资履行承诺和计划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4] - 本次权益变动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