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披露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持股比例降至 5%,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购回承诺、减持计划及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计划等因素导致 [1][4]。 分组1: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 - 796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永涛,注册资本 7920 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0L6XR,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 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等,经营期限从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45 年 11 月 26 日,主要股东有杨全海、宋修信等,持股比例分别为 41.6667%、20.8333%等 [3]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3] 分组2:权益变动目的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购回承诺、股份减持计划,及因彤程新材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等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视市场情况减持不超 750 万股彤程新材股份,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计划,若有权益变动将履行披露义务 [4] 分组3:权益变动方式 -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宇彤投资股份变动包括购回超比例减持股份、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等,导致总股本和持股比例变化,最终持股比例降至 5% [4][5][6]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权利被限制情况 [6] 分组4: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卖公司股份,除该情况外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6] 分组5:其他重大事项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如实披露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7]
彤程新材: 彤程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