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朗源股份股票简称变更为“ST朗源”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虚增营业收入5250.69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9.03% 虚增营业成本3494.31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绝对值7.94% 虚增利润总额1816.60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43.02% [1] - 2020年更正公告仍存在虚假记载 调整后2019年营业收入仍虚增3788.09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6.68% 营业成本仍虚增2723.27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绝对值6.17% 利润总额仍虚增1125.04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26.91% [2] 监管处罚措施 - 山东证监局对朗源股份处以警告并罚款500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张涛罚款20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戚永楙罚款200万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张丽娜罚款100万元 李博罚款50万元 [2] 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股票自3月24日停牌1天 3月25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