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认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刊登通知,公告刊登距会议召开达15日 [4]。 召开 - 股东大会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如期召开,董事长鲁良锋主持,审议通知列明事项 [4]。 -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5]。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一致,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5]。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4,611,415股,占比94.28%,其中现场投票11人代表604,666,971股,占比78.6739%,网络投票261人代表119,944,444股,占比15.6061% [6]。 其他出席人员 - 出席人员还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6]。 资格认定 -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提供机构验证 [7]。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表决程序 - 无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情形,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计票、监事代表监票,结果上传合并统计并当场宣布 [7][8]。 表决结果 - 同意票604,489,171股,占比99.9705%,反对票11,300股,占比0.0018%,弃权票166,500股,占比0.0277% [8]。
纽威股份: 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