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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国弟)
001333光华股份(001333) 证券之星·2025-03-27 17:23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褚国弟汇报2024年度履职情况,称按法规要求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提高 [1][12]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 褚国弟1978年8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浙江大学法学专业,获嘉兴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称号 [1] - 曾任职浙江风华利民律师事务所等,现任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 [1]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 经自查和董事会评估,未发现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保持充分独立性 [2]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会议情况 - 积极参加公司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议案及材料,参与讨论提建议 [2]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2]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 对多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银行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等 [3][5]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审计委员会应出席4次,均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相关情况未提及 [3]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等探讨交流,履行监督职责 [5]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 全年现场工作15日,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 [6]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对相关事项持续监督核查 [6] 培训学习 -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建议 [6]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等议案,符合公司规划,不损害股东利益 [7][8]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按承诺履行 [8]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决策及措施 [8]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控评价报告准确反映情况,内控有效 [9]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2024年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良好,程序合规 [9]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9]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10]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聘任孙梦静为副总经理的议案,提名和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事项 [10] 总体评价和建议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职,与各方有效沟通,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感谢公司配合支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