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882,25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该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3] 审议程序 - 未提及具体审议程序内容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 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18,258,921.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0,290,357.82元,本期无需提取盈余公积,减去已分配2023年度红利616,097,550.00元(调整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52,451,729.04元 [1] -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882,25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股本总额变动,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本年度617,580,215.00元,上年度616,231,280.00元,上上年度617,738,030.00元,近3年回购注销总额均为0 [2] -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以总股本882,257,450股为基数计算,该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因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近三年平均净利润708,040,211.32元的261.50% [2][3] - 公司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利润分配合理安排,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3] 备查文件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美亚光电: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