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6] 会议召开情况 - 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3月27日现场表决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1] - 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由监事会主席董荣璋主持,会议程序符合规定 [1] 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及指定媒体,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 - 核查认为公司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有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3] - 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 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合法合规合理,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及指定媒体,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6] - 审议《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及指定媒体,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