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郭军、茅铭晨、潘松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他们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三位独立董事也自查表明 2024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后续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任职管理要求 [1][2][4][7] 董事会评估情况 -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郭军、茅铭晨、潘松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1] - 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 [1] 独立董事自查情况 郭军 -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性自查 [2] - 自查表明 2024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后续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任职管理要求 [2] 茅铭晨 -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性自查 [4] - 自查表明 2024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后续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任职管理要求 [5] 潘松挺 -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性自查 [7] - 自查表明 2024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后续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任职管理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