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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因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激励计划考核要求,内外部环境与发展目标调整,决定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决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且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6][7] 分组1:批准与授权 - 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2023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且无异议,后续也有多次会议审议调整授予对象、数量、价格等事项 [4][5] - 本次终止的批准与授权: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分组2:本次终止的具体情况 - 本次终止的原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考核要求,内外部环境与发展目标调整,继续实施难以达预期激励目的,为保障长远发展决定终止,剩余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6][7] - 本次终止对公司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勤勉尽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