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合法有效 [1][17]。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 2021 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多次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4][5][7]。 - 2022 年,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 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完成回购注销;还完成预留授予登记 [7][8]。 - 2023 年,董事会多次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分别为 9.02 万股、6.23 万股,议案均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完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39.55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8][10][11]。 - 2024 年,董事会多次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分别为 5.49 万股、1.805 万股,议案均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完成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3.58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3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11][12][13]。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2,400 股 [13]。 - 监事会认为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22,400 股限制性股票应回购注销,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 原因:6 名激励对象离职,符合激励计划中离职处理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15]。 - 数量:22,4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25% [15]。 - 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13.66154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 10.48 元/股;若进行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 12.96154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 9.78 元/股;资金总额 260,432 元 [16]。 - 股本变动情况: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2,400 股,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继续执行 [16]。 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合法有效 [17]。
美亚光电: 关于美亚光电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