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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810神马股份(600810) 证券之星·2025-03-27 20:28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各项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1][6]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2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召开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0:0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本斌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15 - 15:00 [3][4]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0,893,8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公司股份总数的66.0910%,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 - 除上述人员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具有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4] -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157,9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3%,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5]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5] 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5]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 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所律师宣布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5] - 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结果,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确定议案最终表决结果 [5] - 本次股东大会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数为634,345,487股,在第5项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第5项议案最后获得通过 [6]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