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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002430杭氧股份(002430) 证券之星·2025-03-27 21:11

文章核心观点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部分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经营报告类 - 审议批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40.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9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 [2] -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 利润分配类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关联交易与授信类 - 审议通过《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3] - 同意公司根据融资需求向多家银行申请信用授信,总授信额度达102.2亿元,有效期均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4] 薪酬类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布了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4] 内部控制与报告类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6]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7] -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 -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8] 审计机构类 -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公司架构类 - 同意与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杭州大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30% [8] -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合金封头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杭州杭氧合金封头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注销 [9] 股权与资本类 - 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3.94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201.9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 -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4亿元减至9.78亿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 -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调整,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11] 业绩承诺类 -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业绩承诺期间经审计的实际业绩为9968.40万元,承诺业绩为1.02亿元,低于约定承诺业绩202.58万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