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进行现金分红,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分红方案不触及风险警示情形且具备合理性 [1][2][4] 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0,618,756.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等,拟定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1] - 按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125,952,628股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225,190,525.6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7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77,852,383.10元,占比83.56% [2] - 若公司总股本在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红金额 [2] 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225,190,525.60|260,158,813.94|56,972,858.9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42,322,198.44| -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否| - | - | [2][3] 不触及原因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42,322,198.4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3]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 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4] - 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偿债能力,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
天润工业: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