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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作废情况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未达标被作废处理 [1][5] - 2020年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作废7.9531875万股,2024年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作废31万股 [6][8] - 2020年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因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100%目标(实际增长37.39%),作废76.2414275万股 [9] - 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未达20%目标(实际增长10.61%),作废480.5万股 [9] 公司治理程序 - 2020年12月24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0年激励计划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变更与终止事宜 [5] - 2024年8月13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4年激励计划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5] - 2025年3月24日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6] - 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作废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7] 法律依据与合规性 - 作废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5] -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归属股票按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7][8] - 业绩未达标归属期股票全部作废,不可递延至后续年度 [7][8]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规定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