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将办理相关行权事宜,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财务和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 [1][7][10][1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审批程序 - 2021年10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后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 - 2021年1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激励计划获批准,董事会获授权 [2] - 2021年12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2] - 2022年5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2] - 2022年11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3] - 2023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首次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3] - 2023年5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3] - 2023年1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预留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3] - 2024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首次授予第二期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发表意见 [3] - 2024年5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发表意见 [3] - 2024年11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预留授予第二期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发表意见 [4] - 2025年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发表意见 [5] - 2025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首次授予第三期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发表意见 [1][5]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差异说明 -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24元/份调整为20.56元/份,数量由624.60万份调整为936.9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75.40万份调整为113.10万份 [5] - 2023年4月21日,注销首次授予中1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80,000份 [5] -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56元/份调整为20.34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40元/份调整为21.18元/份 [5] - 2023年11月26日,注销预留授予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6,000份 [6] - 2024年4月22日,注销首次授予中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8,250份 [6] -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4元/份调整为20.26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18元/份调整为21.10元/份 [6] - 2024年11月26日,注销预留授予中8名离职激励对象及部分到期未行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1,165份 [6] - 2025年2月12日,注销首次授予中11名离职及部分到期未行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4,375份 [7] - 2025年3月27日,注销首次授予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2,500份 [7] 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2月21日,第三个等待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 [7] - 公司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8]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8] - 2022至2024年合计营业收入51.08亿元,不低于2020年营业收入7.77亿元的530%,公司层面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数为1 [9] - 激励对象考核达到优秀,满足行权条件 [9]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 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43人、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含控股子公司)74人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1,948,500份 [10] - 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具体行权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若有相关事项股票期权价格和数量将调整 [10]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期间内,激励对象不得行权 [10] 行权专户资金管理和使用计划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所需资金自行承担,由公司代为缴纳 [11]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 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自动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11]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成就对公司的影响 - 若1,948,500份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增加,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受影响和摊薄,以审计数据为准,对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12] -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12] -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行权后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1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 核查激励对象离职和绩效考核情况后,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 [12] 监事会意见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办理自主行权手续 [12]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 公司本次行权相关条件已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13]
博创科技: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条件成就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