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发行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的各类短期和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财务成本,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主管部门获准 [1][2] 发行方案 - 拟申请发行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的各类短期和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类别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1] -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1]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 [2] - 短期债务融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中长期产品期限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 - 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已提交申请额度部分有效期延长,未提交部分有效期届满失效,有效期内可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 [2][3] 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包括制定和实施方案、确定发行品种等 [2] - 对发行方案进行必要修改和调整,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 [3] 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 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 [4] - 按规定及时披露发行情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