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民生证券对皓元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核查,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延期事项无异议 [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822,350手(8,223,500张) [1] - 2024年12月5日募集资金到账,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1][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为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投资总额86,351.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1,173.76万元 [2]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延期情况 - 公司拟将“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变更前预计时间未提及,变更后预计为2026年4月 [2][3] 延期原因 - 募集资金2024年12月到账,滞后于募投项目启动时间,导致三车间新建进展晚于预期 [4] - 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主动优化在建项目进度,放缓三车间工程建设节奏,提高三车间建设规格,优化一二车间布局,导致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5]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 延期是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投资内容、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定 [5] 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将“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延期是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延期事项 [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规要求,符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延期事项无异议 [6]
皓元医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