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文章核心观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皓元医药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皓元医药董事会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风险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皓元医药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