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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600197伊力特(600197) 上海证券报·2025-03-28 03:3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伊力特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财产抵押担保的议案,该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1][2][7] 会议情况 - 2025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6票,会议召集、召开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伊力特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 担保情况 - 被担保人是新疆伊力特销售有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财产抵押担保 [2][4] - 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未对销售公司提供过其他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为0 [3][5] 被担保人情况 - 销售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在新疆可克达拉市天山北路619号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二楼2018室,法定代表人是聂莹莹 [6][12] - 经营范围包括酒及饮料销售、酒类包装物及废旧包装物回收利用、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等 [6] - 股权结构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与公司是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13] 担保必要性和合理性 - 担保系满足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7] - 被担保人具备正常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董事会意见 - 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有充分控制力,能有效监控与管理,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8]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27日除该笔担保外,公司未对子公司提供过其他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