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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与皇台商贸重新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签订后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股份比例不变,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有利于强化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和维持经营结构稳定 [1][2][15] 本次协议签署的背景 - 2019年4月12日皇台商贸与盛达集团签《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至2022年4月11日,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股份35,295,991股,占比19.90%,成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1] - 2020年11月17日双方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委托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11日 [2] - 本次签署协议生效后,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股份40,295,991股,占比22.71%,不影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不利影响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 [2] 本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表决权委托 - 皇台商贸将2466.7908万股股份(占比13.90%)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盛达集团行使 [3] - 委托期限三年(2025年4月12日至2028年4月11日),不可撤销,特定情形下皇台商贸有权撤销 [4] - 皇台商贸保证委托期间除减持或司法拍卖外,不转让股份表决权给第三方 [4] 表决权内容 - 盛达集团对皇台商贸股东权利行使表决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提交议案、改组董事会监事会等 [5] - 表决权系全权委托,皇台商贸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定情况需配合出具文件,政策变动等情况皇台商贸有权拒绝 [6] - 股份总数变化时,协议自动适用于调整后股份,表决权仍委托给盛达集团 [6] 表决权行使 - 皇台商贸对盛达集团行使委托权提供协助 [7] - 法律法规调整时,盛达集团提出方案继续履行委托权 [7] - 委托权利无法实现时,双方寻求替代方案并签署补充协议 [7] 免责与补偿 - 盛达集团不得损害股份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 盛达集团因自身原因产生损失,皇台商贸不予补偿,不承担责任 [9] 陈述、保证与承诺 - 皇台商贸具有签约能力,是在册股东,承诺盛达集团行使权利,未委托第三方,转让股权时盛达集团有优先受让权 [10] - 盛达集团具有签约能力,按规定行使权利,不损害皇台酒业利益,会前15日报送议题 [11] 违约责任 - 一方违约,守约方要求纠正或补救,未纠正则要求强制履行义务并赔偿损失,规定效力不受协议中止等影响 [12][13] 争议解决 - 协议争议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14] 本次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 协议签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利于强化控制权和经营结构稳定 [15] 备查文件 - 双方签字盖章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