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涵盖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1]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未提及,召集人为董事会 [1] - 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14点30分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 [1]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 - 融资融券等相关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按规定执行,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2]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已通过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2] - 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宋志刚、王生、张龙,议案12为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宋志刚 [3]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数量总和,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可委托代理人 [4][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也可出席 [5][7]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方式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7]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提供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7] 其他事项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联系人是唐梦颖 [7] - 附件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选择表决意向,未作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8][9]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