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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新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8日14点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1] - 董事会于2025年3月5日提前15天发布公告通知股东,公告内容包括会议类型、届次、召集人、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 [2] - 现场会议如期召开,时间地点内容与通知一致,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15-9:25和9:30-11:30 [3] 出席会议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5人,代表股份1,899,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6% [3] - 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5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9% [3] - 网络投票股东72人,代表股份1,354,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7% [3] 议案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审议了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671,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88.0008% [4] -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玺泰有限公司、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已回避表决 [4] - 中小股东对议案1表决情况:同意1,126,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96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