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Fulai New Materials Co.Ltd [2]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邮政编码314117 [2] - 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0日,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 [2] - 注册资本为201,395,263元人民币,股份总数201,395,263股 [6] - 发起人为夏厚君(持股74.7%)、涂大记(9%)、江叔福(6.3%)及嘉兴市进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6]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1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49][5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63][6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58] 股份相关规则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15][1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0]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7][9] 经营与投资管理 - 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销售、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等 [4] - 董事会审批权限:单笔对外投资/资产交易超过净资产10%或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过50%或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 [50][51]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 [52]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65] - 董事/监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6][62]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承担赔偿责任 [15] 利润分配 - 税后利润分配时优先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直至累计达注册资本50% [65] - 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需在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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