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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吕炜劼)
605488福莱新材(605488) 证券之星·2025-03-28 17:26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吕炜劼在2024年6月14日至12月31日履职期间,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并提出总体评价和建议 [1][8] 公司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 吕炜劼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有丰富工作履历和兼职情况,2024年6月14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 独立性自查情况 - 吕炜劼与公司控股股东等无关联关系,未持股,未受处罚和惩戒,符合独立性要求 [2] 本年度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任职期内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股东大会召开3次,吕炜劼积极出席,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异议 [2][3]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吕炜劼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公司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等会议,他未对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提异议 [3][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吕炜劼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等情况沟通,助推其发挥作用 [4]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 吕炜劼与中小股东互动交流,听取诉求,为公司提建设性意见 [4]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 吕炜劼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人员联系,掌握经营动态,公司为其履职提供支持和培训 [4][5] 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按时编制披露2024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内控有效,报告审议披露程序合规 [5]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吕炜劼指导公司完善内控,认为公司内控体系持续完善,运行机制有效 [6]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情况 - 吕炜劼审查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资格合规,聘任程序合法 [6] 资金占用情况 - 未发现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7]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 吕炜劼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事项合规,无变相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利润分配情况 - 吕炜劼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 [7] 股权激励情况 - 吕炜劼认为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业绩预告情况 - 业绩预告格式内容符合规定,无更正补充情形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情形 [7] 总体评价和建议 - 吕炜劼履职尽责,维护股东权益,建议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沟通,为公司发展提建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