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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5488福莱新材(605488) 证券之星·2025-03-28 17:26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三月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或"本所")为具有从事 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莱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福莱新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 年激励计划",与 2021 年激励计划合称"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2023 年激励 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