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 继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此次变更符合法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2]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财政部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 [1]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 变更内容为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2] - 变更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2] -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多项准则及规定,变更后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执行,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规定执行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 [2] - 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销售费用从307,756,394.61元调整为302,417,619.21元(母公司从23,629,072.06元调整为19,017,890.70元),营业成本从18,388,847,340.14元调整为18,394,186,115.54元(母公司从1,670,852,570.47元调整为1,675,463,751.83元) [2] 监事会意见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程序符合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