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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衍新药: 昭衍新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帆)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张帆在2024年度严格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1][8]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 张帆1979年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有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1] - 2001 - 2006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多部门,从事内部审计等工作 [1] - 2010 - 2018年任建银国际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等,执行资本市场业务 [1] - 2018 - 2019年任新分享科技首席战略官,负责战略性投融资 [1] - 2024年5月至今任新分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性情况说明 - 张帆除独立董事外无公司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或关联企业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 [2] 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张帆亲自出席;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张帆均出席 [2] - 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张帆作为委员均出席 [2] - 张帆会前审阅材料,与管理层沟通,会上提建议并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3] 其他履职情况 - 张帆关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探讨内控管理等方面工作 [3] - 张帆出席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交流,关注股东提问,维护股东利益 [3] - 张帆参加公司战略研讨会,实地考察公司情况,反馈建议 [4] - 公司配合支持张帆履职,采纳其意见建议 [5] - 张帆学习监管培训资料,参加董事监事专题培训 [5]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张帆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正常,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5]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 [6]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张帆审阅认为公司报告符合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内控评价报告反映实际情况 [6]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为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6]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形 [7]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形 [7]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张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 - 张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符合规定 [8] 总体评价和建议 - 张帆认真履职,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