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红塔证券独立董事张永卫依据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涵盖个人情况、履职概况、重点关注事项等,认为公司运作规范,自身履职维护了股东权益,推动公司发展 [1][11]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张永卫1971年1月出生,工学学士,有中国资产评估师等资格,有丰富工作履历,2021年6月起任红塔证券独立董事 [1] - 张永卫具备履职所需专业知识等,符合独立性要求,持续独立履职不受公司及相关方影响 [1]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 张永卫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均同意表决,列席股东大会3/3次 [2] 参与专门委员会及会议工作情况 - 张永卫担任风险控制等多个委员会职务,各委员会会议实际参加数/应参加数分别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3/3、审计委员会8/8、风险控制委员会2/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5,均同意所有议案 [2] - 风险控制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审核意见等,评估合规和风险管理工作,强化风险文化和制度建设 [2] -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初选人员资格审核,研究薪酬政策与方案 [3]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审计工作,沟通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发挥专业和监督作用 [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多方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配合提供资料保障决策科学性 [3] 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永卫两次参加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监督年度审计工作,认为审计结果公允反映公司情况 [3] -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数据、保密、披露及管理建议书等内容 [4] - 每季度听取稽核审计部汇报,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协调内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并向董事会汇报 [4]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 张永卫参加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前审阅资料,会中与中小投资者交流,了解诉求 [4] - 关注社会公众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关注公司报道及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提升公司透明度 [5] 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 张永卫通过远程或实地方式参与公司重要会议,与多方保持沟通,2024年实地调研3次,现场工作约30天 [5] -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定期汇报情况,提供履职条件 [5]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 相关会议审议多项关联交易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两项通过 [6] - 张永卫认可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债务融资关联交易,认为审议程序合规,交易因正常经营需要,价格公平,不损害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6][7]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违规担保及需承担担保责任情形,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对外担保事项 [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8] - 张永卫认为专项报告如实反映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 [8]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 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报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 [8] - 张永卫认为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客观公正,未损害股东利益 [8]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 公司按规定于2024年1月24日、7月9日、10月11日分别披露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和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8]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 张永卫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资格和能力,满足法定条件 [10]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 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0] - 张永卫认为利润分配报告考虑综合因素,符合章程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利于公司发展 [10]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义务 [10]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无虚假记载等情形 [11]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张永卫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 [11]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 张永卫认为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运作依法合规,事项经充分讨论审议,运行有效 [11] 需改进事项 - 张永卫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暂无急需改进事项 [11] 总体评价和建议 - 张永卫认为自身遵守规定履行职责,促进决策规范科学高效,维护股东权益,推动公司发展 [11] - 建议继续按规定履行义务,发挥作用,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12]
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卫)